於2025年8月6日,Binance創辦人兼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在美國聯邦法院提交動議,要求駁回由FTX破產遺產提出的17.6億美元追回訴訟。該訴訟聲稱趙長鵬從已倒閉的FTX交易所收到了客戶資金的轉帳,現構成可撤銷的優先及欺詐性轉移。趙長鵬的動議辯稱受託人的起訴書未能提出可獲救濟的索賠理由,敦促法院因欠缺合法依據而駁回案件。
FTX破產始於2022年11月,當時因FTT代幣的迅速貶值引發流動性危機及大規模提款,導致FTX Trading Ltd.、Alameda Research及百多家關聯實體申請破產。第十一章受託人展開調查,尋求追回FTX在倒閉前數日進行的數十億美元轉帳。遺產的撤銷主張依據美國破產法第547及548條,該條款允許追回因前債務轉帳或有意圖妨礙、延遲或欺騙債權人的轉帳。
趙長鵬的法律團隊辯稱,涉案轉帳為正常市場交易,Binance以公平市價購買FTT代幣,並在FTX交易所有償時提供流動性。動議指出,根據破產法的撤銷行動需提出實際意圖或顯示不公行為的情況,但受託人的起訴書未充分提出此類指控。辯方進一步主張Binance在購買代幣時並不知悉即將破產,否定了欺詐性轉帳所需的意圖。
若法院批准該動議,受託人追回遺產剩餘資產的大部分能力將受限,可能減少對債權人的分配。若被駁回,案件將進入發現階段,包括大量文件審查、證詞及鏈上交易分析。觀察人士指出,結果可能為區塊鏈交易在美國破產法下的處理建立先例,並影響未來涉及數字資產轉移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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