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shFlare創辦人希望避免更多牢獄之災 美國要求10年刑期
在西雅圖聯邦法院的檔案中,檢察官主張對承認合謀電信詐欺罪的HashFlare共同創辦人判處十年刑期。該案被描述為法院審理過的最大詐騙案,涉及5.77億美元的挖礦合約和3億美元的受害者損失。被告申請將其在愛沙尼亞羈押的16個月服刑計入刑期。
辯護律師主張合約支付超過初始投資,引用39萬名客戶提領的23億美元數據。檢方否認此說,認為該詐騙規模和對投資者的欺騙行為需施以最高嚇阻刑罰。法官羅伯特·拉斯尼克將於8月14日考慮判決。
辯方的主要論點強調合作及償還機制,檢方則強調龐氏結構與以新投資資金支持奢華生活的情況。受害者影響陳述詳述44萬參與者的財務損失,凸顯詐騙的廣泛程度。
法律分析師指出此案對跨境執法及加密貨幣詐騙刑期指導原則的影響。國土安全部的驅逐令增加程序複雜性,創辦人對管轄權及未來居留身份展開辯論。業界觀察者認為此審判將成為大規模數位資產詐騙起訴的先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