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 (CARF) 正式進入資料蒐集階段,涵蓋48個司法管轄區,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開始記錄完整交易細節,供日後與稅務機關交換。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制定的 CARF 旨在透過將共同申報標準擴展至數位資產,以彌補跨境稅務遵循的差距。
參與實體——包括集中式交易所、某些去中心化平台、加密貨幣自動提款機、經紀商與交易商——必須捕捉交易元資料,如錢包地址、對手方資訊、日期、金額與資產類型。此義務在2027年資訊交換啟動之前就已生效;屆時稅務機關將分享資料,以識別未申報的持有與所得。第一波國家包括已制定相關法令或於執行終局階段的主要金融中心。
OECD 已表示,2026年將有48個國家實施 CARF 資料蒐集措施,另有27個司法管轄區(其中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墨西哥與瑞士)將於2028年開始進入資訊交換階段。
G20 財長領導人於2021年首次支持數位資產透明度,至2022年 OECD 完成核心 CARF 規則,以標準化跨境申報。
CARF 的主要目標是確保納稅人無論身在何處都能履行義務,但利害關係人警告該框架可能被擴大使用。稅務軟件提供商 TaxBit 指出,細節數據可能成為當局將加密地址與個人身分連結的來源,可能有助於詐欺調查與執法分析。
行業團體呼籲就資料隱私保障與標準化 API 提供指引,以簡化申報工作流程。交易所正投入合規團隊以將 CARF 要求與現有反洗錢系統整合。服務提供商也面臨技術挑戰,需要從 CARF 範圍未明確涵蓋的去中心化金融應用捕捉鏈上活動。
雖然推動被廣泛讚譽為促進稅務公平,但批評聲音認為申報負擔可能阻礙創新,特別是對於資源有限的小型平台。於香港進行的持續諮詢正在審視 CARF 的實施與當地稅務申報標準,以在執法與生態系統成長之間取得平衡。
當 CARF 從規劃走向執行,監管機構、服務提供商與技術供應商之間的全球協調將成為實現無縫的資料交換與維護用戶隱私的關鍵。該框架的成效將以其遏制逃稅的能力,而非扼殺加密貨幣產業發展的能力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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