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發布一項安全港條款,允許以加密資產為標的的交易所交易產品在不影響其稅務地位的情況下對數位資產進行質押。
在該指引下,信託在保持投資信託分類的同時可獲得質押獎勵。
業界相關人士表示,此公告消除了阻礙基金發起人、托管機構及資產管理人將質押收益納入受監管產品的主要法律障礙。專家預期在網路質押與流動性提供方面的參與將增加。
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將該指引描述為與散戶投資者分享質押獎勵的清晰路徑,表示這將促進創新並維持美國在數位資產技術方面的領導地位。
該政策適用於無需許可的權益證明(PoS)網路,並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澄清質押不構成證券交易之後。觀察人士預計加密資產 ETP 的發行量將增加,並提升網路之去中心化程度。
市場分析師預測,稅務待遇的精簡化可能引發新一波產品上市,並擴展鏈上實用性。將持續監測監管發展,以取得更清晰的規範與執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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