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機構通過《穩定幣條例》,以規範與法幣掛鉤的穩定幣的發行與運營。該法律要求任何發行與港元或其他官方貨幣掛鉤的穩定幣的實體,均須取得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的牌照。牌照制度包括嚴格的儲備管理標準、贖回程序及持續的風險管理要求,以保障代幣持有者的權益。
根據新框架,持牌穩定幣發行者必須在獨立帳戶中維持儲備資產,並進行定期獨立審計以核實流通代幣的全額支持。贖回義務要求發行者按面值隨時將代幣兌換回法幣,確保穩定性及公眾信心。風險控制包括必須披露營運政策、事故報告程序及資本充足率門檻,以承擔潛在損失。
該條例符合國際監管建議,採納「同類活動、同等風險、同等監管」原則。若代幣聲稱與港元保持平價,即使發行活動在香港境外進行,也適用此規範。香港金融管理局去年推出的沙盒計劃,為概念驗證型穩定幣項目提供監管監督下的測試環境。三家參與者完成初期沙盒試驗,產生的數據將助於最終規則制定。
政府聲明強調投資者保護及市場完整性。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該法律將通過明確的監管標準,增強香港作為全球數字資產中心的競爭力。業界反饋會議中,較小規模發行者對合規成本有所顧慮,但普遍支持提升法律確定性。
條例規定包括與現有虛擬資產監管一致的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要求。發行者必須實施健全的客戶身份識別(KYC)及交易監控系統。違規者將面臨罰款及無牌發行或宣傳穩定幣的刑事處罰。HKMA具備執法機制,可暫停交易及撤銷牌照以應對違規。
實施時間表計劃於本年度內啟動,HKMA將發布關於申請流程及技術標準的詳細指引。業界預期分階段推行監管義務,為系統升級及政策對接留出時間。觀察人士認為穩定幣條例是推進更廣泛虛擬資產生態系統發展的基石,為亞洲數字資產監管樹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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