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5日,紐約州議會議員菲爾·斯特克(Phil Steck)提出第8966號法案,擬對所有加密貨幣銷售及轉移(包括非同質化代幣)徵收0.2%的消費稅。該提案針對在州司法管轄範圍內進行的數位資產交易的執行與結算,經立法批准與州長同意後,預計自9月1日起生效。
根據該法案,在紐約運營的交易所、錢包及去中心化金融平台將被要求在交易時點收取消費稅。此稅收收入將用於市政預算撥款,預估依據交易量及市場狀況,每年可帶來數億美元收益。
斯特克的提案正值多州數位資產稅務政策討論熱絡之際。德州與佛羅里達州採取稅收豁免政策以吸引加密企業,而加州與華盛頓州則維持將虛擬資產視為現金的資本利得稅架構。第8966號法案代表一種以收益為導向的模式,以期平衡監管監督與財政目標。
利益相關方分析顯示,消費稅可能為服務提供者帶來行政複雜性,需更新交易報告系統與合規程序。交易所可能調整費率或下架部分交易對以緩解利潤壓力。去中心化金融協議則可能因用戶考量額外成本而減少交易量。
法案支持者認為,加密貨幣活動是新興收入來源,與傳統金融交易公平稅收有助於財政可持續性。反對者則警告,稅收可能促使交易活動流向較寬鬆司法管轄區或離岸平台,潛在降低州稅收總額。
該法案將提交議會財政委員會審查,隨後進入全體立法審議。參議院需通過配套法案後,方可送交州長簽署或否決。威斯康辛州與賓夕法尼亞州亦已提出類似立法,反映全國州級數位資產課稅趨勢。
預期未來數週將進行公聽會及利益相關者諮詢。經濟影響評估與合規成本估算將用於討論。執行時程與執法機制將於法律生效後透過行政規則制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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